内蒙古第二地质矿产勘查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隶属于内蒙古地质矿产集团有限公司。公司位于内蒙古巴彦淖尔市,是一家资质健全、实力雄厚、服务业务广泛、专业技术人才丰富的综合性勘查开发单位。主要从事业务有地质找矿勘查,矿业开发,地球物理勘查,地球化学勘查,地质环境治理,生态修复,城市地质、农业地质、水工环地质,土地整理与规划,地质灾害调查,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设计、勘察、评估、施工,钻井施工,地热资源勘查与开发、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和物业服务管理等。为进一步加强企业人才队伍建设,推行市场化选人用人机制,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一)地质员(4人,男性)
专业要求:资源勘查工程、地质工程、勘查技术与工程、地质调查与矿产普查及地质学等相关专业。
(二)物化探技术员(3人,男性)
专业要求:地球物理学、地球信息科学、地球化学、测绘工程、遥感地质学及工程测量测绘等相关专业。
(三)水文地质员(1人,男性)
专业要求:水文与水资源、水文地质工程、水利工程、地质灾害防治、环境生态学、生态环境修复及资源与环境等相关专业。
(四)化验员(1人)
专业要求:化学工程、化学化验、检验与检测等相关专业。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各项法律法规;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道德操守,自觉遵守招聘单位各项制度规定,有责任心,服从分配;
(三)应聘人员要求本科及以上相关专业学历,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能力素质;有相关专业技能和职称证书的,可适当放宽条件;
(四)身心健康,无残疾,爱岗敬业,吃苦耐劳,可适应野外工作环境;
(五)具备拟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
2.在读的全日制专科、本科、研究生;
3.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列编招聘);
4.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公务员;
5.政法机关定向招录培养公务员录取后在读以及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
6.曾受过刑事或治安处罚的;
7.曾受过党政纪律处分的;
8.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9.曾在其他单位因违规违纪被开除、辞退、解聘,或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0.曾被收容教养、收容教育或者具有吸毒史的;
11.在各级招考或招聘中被认定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尚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12.其他不适合从事我公司工作的情形。
三、招聘办法
(一)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线上报名方式进行。报名者只允许填报一个岗位,多报取消资格。
1.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6月15日截止,逾期报名不再受理。
凡符合招聘资格条件岗位要求的有意向求职人员,可登录内蒙古第二地质矿产勘查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官网(http://dk2y.nmgmr.com.cn/)查看,同一次招聘考试每位应聘人员只能应聘一个岗位。具体报名详情,请登录内蒙古第二地质矿产勘查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官网(http://dk2y.nmgmr.com.cn/)下载填写《内蒙古第二地质矿产勘查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并与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扫描件、个人简历、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自行下载,有效期内)、相关职称职业资格证书及解除劳动合同证明等其他材料,电子版统一发送至指定报名邮箱:247150741@qq.com。所填内容信息要真实准确,如因信息填写不实而影响招聘的,一切责任由求职者本人自负。
2.资格审查:资格初审截止时间2025年6月22日。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审查合格后方可参加考试。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报名及录取资格。
(二)考试
报名截止后,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者,公司以电话、邮件等方式通知笔试、面试(需携带本人报名提供材料原件)时间和地点。请应聘人员保持联络畅通,指定时间未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1.本次笔试开考比例为3:1,科目《公共基础+专业知识》一套卷,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为60分钟;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取消本科笔试。
2.面试采取现场答辩的方式进行,面试满分100分。由考官现场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取平均分。面试成绩在公司官网上公布。
3.应聘人员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总成绩于考试结束后3日内在公司官网上公布。
(三)体检与考察
按照每个岗位应聘人员考试成绩排名和该岗位招聘计划,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员。
1.体检
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对于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聘用资格。
2.考察
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和招聘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对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等现实表现进行考察,并对考察对象进行资格复审。
对考察、体检不合格人员或其他因素造成的空缺,按照考试成绩依次等额进行递补。
(四)公示
在内蒙古第二地质矿产勘查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官网上公布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期限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进入试用期;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报到
公示期满无异议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并按照相关规定办理入职手续,签订劳动合同;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
(六)聘用
拟录用人员试用期根据合同期限长短确定,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间或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用工形式和薪酬待遇
受聘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工资标准按照公司薪资管理制度执行,并按国家有关规定缴纳五险一金。公司根据职工自身优势、发展意向,结合公司所需,提供学习培训机会。工会不定期组织公益性、趣味性文体活动。
五、其他有关说明
(一)聘用人员必须服从招聘单位的统一分配,不服从分配者取消聘用资格。
(二)本次招聘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三)应聘人员应对所填写的内容和提供相关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在考录过程中凡发现有虚假信息或不符合报名条件的,随时取消聘用资格,由此导致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应聘者的个人信息及资料仅用于此次招聘,不公开,不退还。
(四)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应及时关注内蒙古第二地质矿产勘查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官网了解最新情况,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应聘人员联系方式务必准确并保持通讯畅通。
(五)本公告由内蒙古第二地质矿产勘查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组织人力资源部 0478-7906600
招聘工作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固定电话:公司纪委 0478-7801882
(工作时间:08:30-12:00 15:00-18:00)
附件:内蒙古第二地质矿产勘查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zip
内蒙古第二地质矿产勘查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2025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