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自然资源厅承担改革任务9项,改革试点1项,其中完成改革任务6项、持续推进3项,圆满完成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试点。结合开展煤炭资源领域违规违法问题专项整治,印发《关于贯彻落实矿产资源管理改革若干事项的实施意见》、《关于印发<矿产资源勘查登记管理规定><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规定>的通知》、《油气与非油气矿业权重叠设置管理办法》三个规范性文件,规范矿产资源管理秩序。为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提请自治区政府印发《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煤炭矿业权竞争性出让的意见》。基本完成自然保护区内矿业权退出。提请自治区政府常务会和自治区深改委审议通过并印发《内蒙古自治区推进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持续推进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改革。编制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年)已形成初步成果并完成两轮征求意见。完成生态保护红线评估优化、永久基本农田整改补划工作,积极推进城镇开发边界划定工作。